关于进行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5 点击量:1357 作者:学生办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一)分配原则

1.各培养单位全日制学制内在校生规模

2.综合考虑近3年各单位名额分配情况

3.坚持鼓励高水平成果产出导向

4.合并使用名额时综合考虑学科相近

(二)各单位名额分配数量请见附件1。

二、评选依据

1.评审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鲁理工大政发〔201978号)(见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规章制度”栏)和各培养单位制订的本单位实施细则执行。

2.成果认定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239月底。

3.论文、专利、专著等成果的定档计分依据以《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科研成果、项目、奖励等级认定与评价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的通知》(鲁理工大政发〔202254号)、《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岗位聘用与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理工大政发〔202256号)等文件为准;竞赛成果的计分以《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优秀成果量化计算办法》(研究生函〔2022〕12号)为准。

三、时间安排

(一)学校部署

2023915日,学校发布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公布名额分配情况。

(二)各单位成立评审委员会

各单位须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奇数。其中合并使用名额的几个培养单位由相关几个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员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中几个培养单位成员人数相等,牵头单位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2023年9月19日,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工作部(见附件4)。合并使用名额的几个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报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三)组织推荐和评选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人选推荐和评选

20239月20——928日,相关培养单位组织学生报名并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2023107日——108日,相关培养单位组织评选,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202310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并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2023920——928日,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报名并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2023107日-108日,各培养单位组织评选并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231013日下午5:00前,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学生推荐人选及相关支撑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

(四)审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

2023年10月27日前召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员确定名单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获奖人员在奖助学金报送系统中填报相关资料。

四、畅通信息渠道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期间,各培养单位须公开学生反馈渠道。学校也开设电子邮箱xsglbgs_sdut@163.com,电话0533-2781997,专门接收举报、监督。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研究生工作部

                                                      20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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