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
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报考类别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方式。
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全日制在校学习,毕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 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注册账号进入“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0日。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
2.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的考生须于2015年4月1日~2日到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或电话)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未进行信息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准考试。
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可从网报系统下载):
(1)《山东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两份具有高级职称的本学科专家推荐书。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应届硕士生入学后补交)。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硕士生研究生证或学籍证明。
(5)体格检查表(须二甲以上医院检查)。
(6)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单位填写)。
(7)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或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须缴纳报名考务费(根据省物价局文件为220元/人),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 试
考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12日;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的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考生应按《山东理工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准备考试。
2.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为初试结束后第二天。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原则上按照1:1.2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等。
考生不得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考生可提出书面申请,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初步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我校只招收
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持有原单位证明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各有关学院要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业务、健康状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5名,机械工程、农业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一级学科预计各招收5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八、学制与年限
九、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我校博士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十、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助)学金。
1.博士生助学金
博士生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2.博士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
3.博士生学业奖学金
根据博士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10%)
二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30%)
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60%)
4.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学校建立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助研津贴主要通过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导师为博士研究生提供的助研津贴原则上每生每学年不少于10000元。助教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明确教学任务,由用人单位考核评定后发放津贴。
十一、违规处理
1.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学校代码:10433
地址:山东淄博张周路12号,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55049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3)278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