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30 点击量:921 作者:韩长江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现就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优秀个人的推荐工作

在学生综合考评基础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研究生函〔201735号)(见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研究生优秀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二、做好评选结果的上报和审批工作

1、1015日前,请各单位完成在校研究生综合测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名单的提交和审核工作。

2、1016日前,各单位要按照附件6的要求填报各类审批表和汇总表,书面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鸿远楼607室),电子表格通过学工系统报送至韩长江。

三、注意事项

1.校研究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优首先要经过研究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校、院研究生会中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者汇总到各学院中,评选比例不超过其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0%,需在备注中注明,不再单独汇总。校研究生会评优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

2.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推荐名单客观公正。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30

相关附件

1、2017-2018学年研究生评优名额分配表.xls

2、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登记表.doc

3、研究生优秀学生汇总表.xls

4、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5、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

6、评优项目汇总表及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