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9 点击量:5763 作者:张伟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要求,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象

 2019年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程序

 1.自行下载《山东理工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见附件,一式三份),据实填写相关信息,签字盖章。

2.417日前通过EMS邮寄或送至拟录取学院。各学院汇总后统一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3.4月下旬自行到拟录取学院领取《山东理工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49

定向就业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