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3 点击量:4501 作者:张伟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9110号),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称各单位)是“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主体,负责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

2020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为机械工程学科、农业工程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电气工程学科。

二、工作要求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

2.各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以学院教授委员会为主体,由不少于5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本学科专家组成。

3. 参照《山东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见附件1),各单位制定“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

4.各单位于20191120日前将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名单、考核小组成员名单、“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鸿远楼608室)。



                    研究生院

                                       20191113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