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与事业发展,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为加强寒假期间留校研究生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7日起,留校研究生实行相对封闭管理。确须外出者,必须严格外出审批制度,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外出。走读研究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相关要求出入校园。
二、留校研究生管理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导师须以书面形式向培养单位做出承诺,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和留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
三、各培养单位要建立五级防控工作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并明确留校研究生管理的责任人。
四、留校研究生须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日常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一日三检两报告”制度。若出现违规违纪,取消其假期留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相关文件予以处理。
五、请各培养单位于1月16日下午5点前将五级防控工作网络、管理责任人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