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9 点击量:5183 作者:张伟

各位考生、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山东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利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进行网络远程考核。网络远程考核考场规则及考生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二、参加考核人员范围

符合“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成功、经学科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三、考核内容

(一)英语水平测试。学校通过“易考”在线考试系统组织英语水平测试(笔试),考场规则及考生注意事项见附件3。成绩合格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总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英语水平测试(笔试),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1CET-6成绩45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2TOEFLIBT)成绩8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3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4GRE成绩32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面试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1.基础素质考核。各学科充分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并进行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口语和听力等)测试。

2.专业创新能力考核。各学科全面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科研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3.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礼仪、心理状况等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心理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时间安排

(一)英语笔试:20214248:00-11:00

(二)综合考核:2021424-25日(具体考核时间以各学科安排为准。)

五、录取工作

(一)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各学科分配的招生计划,综合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核小组考核等情况,按照各学科公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计分办法和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考生报考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科所在单位须将拟录取名单及考生的申请、考核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入学后3个月内,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考生体检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执行,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违规处理

 在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中违反考核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核公平、公正的考生、考核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419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pdf

附件2:网络考核考场规则及考生注意事项.pdf

附件3:“易考”平台线上考试注意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