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经公示,现将调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请下载调档函(附件1),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交至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调档事宜。
注意事项:
1.档案以EMS方式邮寄,档案邮寄具体地址详见附件2。
2.往届考生档案邮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
3.外校应届考生的个人档案可待毕业整理完毕后由硕士毕业学校邮寄。
4.本学院拟录取的本校应届生的个人档案毕业后在本学院内部交接;跨学院拟录取的本校应届生的个人档案毕业后由相关学院自行调整交接。
5.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可暂不调档。拟录取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如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视为非定向就业,需调取档案。
6.请考生将档案直接寄送到报考学院,不要寄送到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