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1 点击量:2883 作者:迟媛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1级研究生:

根据上级文件和《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7〕154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现就做好2021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称各单位)在新生报到时按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方能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审查时需要查验的证件及要求如下:

1.录取通知书:必须持学校统—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报到;

2.身份证:新生报到时,要查验考生身份证是否是考生本人;

3.研究生考试准考证;

4.前置毕业学历或学位证书。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如无学位证可不提供)。

此项工作由各单位在新生报到时安排专人审查,严防利用假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冒名顶替入学。检查时,证件不全、不符的,相关单位要做好记录,并重点核查身份。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各单位于9月5日将符合条件的新生报到统计情况报至研究生院。

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后,必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新生身份信息核查

各单位将新生本人与考生录取通知书、前置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考生纸质档案、身份证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通过严查档案、比对照片、身份证件等重要信息的方式进行审查。重点核查各阶段信息是否相符,复查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的前置学历资格。

2.专业考核复测等复查工作

依照上级文件,新生报到后要进行专业考核复测。各单位要组成以导师为主专家组(不少于3人,专家组数量可依照学院实际情况确定),特别是音乐、美术领域,对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考核复测,对存疑信息要认真进行核实。具体考核复测科目及方案分别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对考核复测成绩负责。

3.身心健康复查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校医院会组织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同时各单位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安排,统一对新生进行心理测评复查。

各单位9月30日前完成新生资格复查,复查报告以书面形式(书记和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院。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严格程序,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成立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2.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是关系教育公平、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在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核的各环节都应当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初查、复查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对审查过程中存在疑点的学生,复查工作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在审查材料中注明并签字确认。

3. 认真检查核实学生的各项材料,合理安排各项审查任务,确保新生审查工作的切实有效。如有发现因组织不力、责任不明、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违规违纪、冒名顶替、不具备入学资格的考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