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9 点击量:2639 作者:韩长江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优秀个人的推荐工作

在学生综合考评基础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研究生函〔201735号)(见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研究生优秀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公示和推荐工作。

二、做好评选结果的上报和审批工作

11028日前,请各单位完成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以及获奖名单的单位内公示(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报学校审核)。

21029日前,各单位要按照附件6的要求填报各类审批表和汇总表,书面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鸿远楼608室),电子表格通过学工系统报送给麻娟老师。

三、注意事项

1.校研究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优首先要经过研究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校、院研究生会中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者汇总到各学院中,评选比例不超过校、院研究生会干部总数的20%,需在备注中注明,不再单独汇总。校研究生会评优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

2.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推荐名单客观公正。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109

相关附件

12020-2021学年研究生评优名额分配表

2、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登记表

3、研究生优秀学生汇总表

4、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6、评优项目汇总表及要求

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