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巩同海写实性说明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9 点击量:571 作者:研究生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基于协同育人的研究生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教育范式实践》教学成果奖推荐团队中的第二完成人巩同海的写实性说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29日至12月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工作部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533-2782518;邮箱:pyk@sdut.edu.cn

     

附件:巩同海写实性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