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及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30 点击量:1712 作者:招生办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经公示,现将调档及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档工作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请下载调档函(附件1),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交至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调档事宜。不按时邮寄档案的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工作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不调取档案,请于2024530日前下载并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附件2)。如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视为非定向就业,需调取档案。

三、注意事项:                 

1.档案以EMS方式或机要方式邮寄。

2.往届考生档案邮寄截止时间为2024530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调档工作后,学校方为拟录取考生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3.外校应届考生的个人档案可待毕业整理完毕后由硕士毕业学校邮寄。

4.本校应届考生的个人档案毕业后由相关学院校内交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调档函.doc.pdf

附件2: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