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普通高校国家和省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6〕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在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学校评审委员会与学院评审分委员会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
二、名额分配
(一)分配原则
1.各培养单位全日制学制内在校生规模
2.综合考虑去年各培养单位名额分配情况
3.合并使用名额时综合考虑学科相近
(二)分配数量
各培养单位分配名额的数量请见附件1。
三、评选依据
1.评审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研究生函〔2026〕8号)(见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规章制度”栏)和各培养单位制订的本单位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执行。
2.成果认定时间截至2026年9月30日(含9月30日)前。
3.论文等成果的定档计分依据以《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科研成果、项目、奖励等级认定与评价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的通知》(鲁理工大政发〔2022〕54号)、《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2026-2029聘期岗位聘用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理工大政发〔2026〕40号)等文件为准;竞赛成果的计分以《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优秀成果量化计算办法》(研究生函〔2026〕16号)为准。
四、时间安排
(一)学校部署
2026年9月16日,学校召开工作部署会,发布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公布名额分配情况。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评审委员会
各培养单位须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奇数。其中合并使用名额的几个培养单位由相关几个培养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员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中几个培养单位成员人数相等,牵头单位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2026年9月23日前,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工作部(见附件4)。合并使用名额的几个培养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报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三)组织预审和评选
2026年9月17日——9月23日,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报名并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预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请务必及时反馈给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23日前,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预审通过的学生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见附件5)。研究生工作部对报送的预审材料进行审核。
2026年10月9日前,各培养单位组织评选并进行公示评选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单位组织评选前须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2026年10月13日前,各培养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见附件2、附件3)
(四)审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
2026年10月19日前,召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员确定名单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获奖人员在山东省奖助学金报送系统中填报相关资料。
五、畅通信息渠道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期间,各培养单位须公开学生反馈渠道,并严格按照《关于研究生意见和建议答复的有关规定》及时回应和回复。学校开设监督邮箱xsglbgs_sdut@163.com,监督电话0533-2781997,接收师生监督。
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6日
附:材料报送相关说明
1.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严格按照评审结果顺序排序,博士、硕士分别报送,1式1份)。
2.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的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实践情况统计表(个人版)》(见附件3,为审核认定后的成果材料统计,删除未予认定等无效材料)。
3.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复印到A4纸上,正反面复印,原件与复印件要分别固定,不要混在一起)。复印时请保证复印效果,其中论文类成果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可以证明成果水平的相关资料,以便装订成册,用于存档和备查。所有复印件均需要导师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纸质盖章版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4,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合并使用名额的培养单位由牵头单位盖章,1式1份)。
5.纸质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仅限专业学位研究生)。
6.盖章纸质版《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从鸿远楼6楼东电梯厅学校自助打印机打印)。
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预审材料统计表》(附件5)须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PDF格式扫描版,无需报送纸质版。
8.报送材料时须每人一个牛皮纸袋,袋上注明学院、专业和姓名,请各培养单位分别按照顺序统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