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1 点击量:830 作者:费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山东理工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本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流程变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学籍异动流程

1.研究生在系统内提交休学、退学申请,并将家长签字后的《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休、退学审批表》(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PDF版发送给导师或本单位研究生辅导员。

2.申请表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签字并加盖公章,PDF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与组织部、团委、收费管理科、图书馆、校园卡中心、公寓管理中心等部门联系,代为办理离校手续。

4.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话告知研究生的办理情况,并在学信网标注信息。

二、成绩核查流程

1.研究生在系统内查询课程成绩,如与预估成绩相差较大时,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并填写《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成绩核查表》(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PDF版发送给本单位研究生秘书。

2.如查询课程为本单位课程,则由研究生秘书负责核查试卷。

3.如查询课程为跨学院公共课程,则由研究生秘书汇总核查申请,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由培养办公室负责协调课程所在单位核查试卷。

4.如核查成绩确有错误,由任课教师填写《核查表》的勘误部分,单位签署意见后将材料PDF版发送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负责在系统内更正;如核查结果无误,则及时告知研究生。

三、毕业流程

1.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完成各培养环节且成绩合格,可在系统内申请毕业。

2.毕业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研究生进入毕业流程。

3.研究生需根据申请学位要求(另见研究生院通知)完成学位(毕业)论文送审与答辩环节。

4.如疫情仍未解除,毕业生的离校手续则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与组织部、团委、收费管理科、图书馆、校园卡中心、公寓管理中心等部门联系,代为办理离校手续。

5.办理完毕后,研究生从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四、相关证明开具

1.成绩单由研究生院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分发至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处,研究生可根据需求,采用不接触的方式领取。

2.根据研究生实际需求,在读证明、学位证明由研究生院开具,并负责邮寄(到付,且邮寄周期较长)。

五、教学改革与建设流程

1.因受疫情影响,计划本学期初进行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推迟至疫情解除后进行;

2.本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将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开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费杰  迟媛方   电话:(053327-82518

  箱:pyk@sdut.edu.cn

@附件:部分培养工作流程.docx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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