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青年导师访学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1 点击量:1245 作者:研究生工作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号)、《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3号)等文件部署,现就2022年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研修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遴选人数

1.申报范围:我校正式在编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研究生导师

2.遴选人数:分配学校总名额为3

二、访学单位与访学期限

1.访学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海岸带研究所、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以下称中科院研究单位)。

2.访学期限:1年,访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6月底,具体时间由学校与中科院研究单位商定

三、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恪守学术道德,业务素质精湛。

2.在申报相关领域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原则上已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

四、访学资助与管理

1.省教育厅和中科院研究单位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青年导师访学期间课题研究、往返交通差旅等费用。

2.访学期间,可优先申请中科院研究单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可根据需要,参与合作团队科技创新工作,包括科技项目申报、实施、联合科技攻关、学术交流研讨、指导研究生等。

3.访学期间,青年导师统一纳入中科院研究单位的核心科研单元和交叉研发集群创新团队客座人员管理。

4.学校的配套经费实施办法参照《山东理工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内外访学计划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7〕64号,附件1)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在与中科院研究单位充分对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参与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的导师,并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青年导师参与,并汇总填写《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推荐表》(附件2)和《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在12月5日12点之前交到鸿远楼607,电子版发到sdlgxwb@sdut.edu.cn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对青年访学导师给予关心、支持,配合学校跟踪做好青年导师访学期间的管理、服务等。

联系人:王洪泉         联系电话:2781868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内外访学计划实施办法.pdf

2.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推荐表.doc

3.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推荐汇总表.xlsx

 

研究生工作部   

202212月1日